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不够的问题,做实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涉少刑事案件,根源无不在于家庭、在于学校、在于社会,初期多以涉少民事纠纷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孩子失去父亲、母亲,成为单亲家庭或者孤儿,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或者成为困境儿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做好心理评估干预、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变更抚养纠纷往往伴随探视的不顺畅,甚至出现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会导致对孩子的二次伤害,要加强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比如,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家事案件中,父母双方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工作原因,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带孩子迁居至外埠生活,双方矛盾激烈,就孩子抚养问题诉至法院。法院没有轻易下裁判,而是多方做工作,最终促成最有利于孩子的方案:双方分段共同抚养、共尽义务、共担探视成本、递进抚养费用,一揽子解决了异地抚养等问题,不仅化解了父母矛盾,更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了条件;离婚案件往往伴随激烈的家庭矛盾,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需要开展社会调查、对父母双方开展家庭教育,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协调学校关注孩子的成长,等等。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2023年5月,最高法院党组经认真研究,决定将研究室、刑一庭、民一庭共同组成、分工负责的最高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整合为“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依托民一庭开展工作,统一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目的就是要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人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要同时关注民事、行政权益维护、刑事犯罪预防和惩治以及公共利益维护等。“三审合一”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全面保护、及时保护,做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一方面,通过“穿透式”审判,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和线索,及时解决甚至一揽子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拖大,努力把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伤害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把所有问题放在一起通盘考虑,可有效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弊端,有利于对案件的全面把握和公正处理。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当事人要进行提示,提示他们要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事宜;同时提示当事人如果不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不履行监护责任可能带来的后果。目的就是想通过司法保护助推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敦促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将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防止未成年人因缺失父母关爱而违法犯罪,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在人民法院设立少年家事审判机构,做实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助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有机融合,这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制度建设,十分必要、重在推动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旨在引导离婚案件中的父母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特别强调对未成年子女的关怀与保护
2024-05-09 13:05:49多地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原标题:基金经理近45%从业年限不超3年2024年新年伊始,基金经理队伍在“纳新”中持续壮大。
2024-01-15 13:27:04基金经理近45%从业年限不超3年武汉青年阿明近期透露了一段令他深感压抑的恋爱经历。自2019年起,他的伴侣频繁要求他代付购物款项,甚至施加压力索要红包与转账。阿明一旦未能即时满足这些要求,便会遭到连绵不绝的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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