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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聊城假药案:医生行为虽属违法但不构成犯罪(2)

2019-03-25 10:47:58  山东商报    参与评论()人

至此,耿直哥相信很多人读到这里,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卖假药的医生和同伙该处罚的被处罚了,该逮捕的被逮捕了,媒体的“舆论监督”发挥了作用,正义得到了伸张,不是吗?

发酵:令人震惊的隐情

遗憾的是,你在上面所看到的内容并不是此案的全貌,甚至可以说与事情的原貌“相去甚远”……

那此案还有什么没有进入大众视野的内情呢?耿直哥综合多个媒体来源,这里先给大家梳理一个简单的时间线:

2018年4月14日:这天,一个名叫王合禹的7旬老人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聊城市肿瘤医院就诊,说他不愿意进食和有咳嗽、胸闷症状。后来在医生持续追问下,其家人才告知老人身患肺癌和膀胱癌,并有多发转移,均是晚期,于是被收入该院知名肿瘤医生陈宗祥处进行治疗。

2018年7月23日:在持续进行了数月化疗后,王合禹老人肺癌的病情得到控制,但膀胱癌的病情有所增加。但老人之前已经在其他医院进行过膀胱癌的治疗,使用过多种化疗药物,都未能控制住病情,已经进入非常难以治疗的阶段。

于是,为了增加延长老人生命的几率,主治医师陈宗祥想到了一种没有在中国大陆境内获批上市、但在境外已经开始推广的抗癌靶向药物“卡博替尼”,遂将这种药物推荐给了老人的女儿王玉青等家属,让他们自行去购买。

据悉,这种药物在境外很受欢迎,因为其具有一般抗癌药物所没有的“广谱抗癌能力”,也就是可以抑制多种癌细胞的生长,其中一些疗效已被多重临床试验确认,另一些疗效(比如抑制膀胱癌)虽然临床试验也证明有效,但尚未被正式确认。不过,这药的价格也因此十分昂贵,每月剂量费用约合人民币10万多元。但印度和孟加拉国有这种药物的仿制药,价格能低出不少。

通报聊城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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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原版的“卡博替尼”,价格昂贵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图为孟加拉国一种仿制版的“卡博替尼”

2018年7月底:在尝试自己购买这种药物未果后,王合禹老人的家属提出请陈宗祥医生帮忙购买,陈医生想起他治疗的一位癌症患者的家属买过这种药,便将此人引荐给了王合禹的家属。此人便是王清伟。

王清伟此前因父亲患癌,曾经通过济南女子段恒真代购过一瓶由一个叫“卢修斯”的药厂生产的仿制版 “卡博替尼”。而段恒真之所以会接触到印度的仿制药,则是因为她的父亲也患有癌症,但经济水平只能消费得起印度的仿制抗癌药,同时她丈夫在印度工作,自己也做过印度的导游,所以除了给父亲买印度的仿制药,也会帮忙给其他病友代购。

不过,因为王清伟的父亲化疗效果较好,所以一直没有用上自己花12600元购买的这瓶“卡博替尼”。于是在陈宗祥医生的引荐下,王清伟便将这瓶药物转让给了王合禹老人的家属,后者则支付了13000元。对于这多给的400元,王清伟的说法是后者是主动提出为了“凑个整数”。

另外,根据中国医师协会旗下刊物《医师报》的报道,王玉青承认当时陈宗祥和王清伟都对该药做了充分的告知。

2018年8月:这期间,已经在口服仿制的“卡博替尼”的王合禹老人病情一度出现好转,膀胱肿瘤和其他部位的淋巴结出现了缩小,于是王合禹老人的家属又花13000元通过王清伟找到段恒真购买了第二瓶仿制的“卡博替尼”。

2018年9月12日:由于王合禹老人的病情再次出现反复,于是停用了仿制的“卡博替尼”。

2018年10月8日:在过去这近1个月的时间里,老人曾离开聊城市肿瘤医院去上级医院就诊,但之后又返回该院医治,此时老人病情出现进一步恶化,并出现了腺癌。家属曾提出再使用“卡博替尼”,但因老人此时体质过于虚弱被陈医生否决。

2018年11月:王合禹老人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但其家属则认为陈宗祥医生得为老人的死负责,开始持续来医院辱骂陈医生等人。

2019年2月25日:警方认为陈宗祥和病友王清伟犯罪行为显著轻微无需逮捕。因报警和投诉两人“卖假药”未能如愿,王玉青先找食药监局开了一份证明这个仿制药“一律按假药论处”的证明,之后又找到文章开头的那个电视节目,直接控诉主治医生卖假药给她以及官方不作为。之后3分半钟的新闻报道“主治医师开假药”制作播出。

2019年2月26日:在报道的压力下,陈宗祥医生被免职和暂停职业资格一年,还被警方带走,以协助调查王清伟和段恒真“涉嫌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

相信大家从上面的时间上不难看出,此案的复杂程度,远远不是之前那个3分半的报道中所透露的那样。

所以,有网友在了解此案的这一详细经过后就表示,此案的案情更像是电影《我不是药神》及其原版事件——2015年的白血病患者陆勇为病友代购印度仿制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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