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通报聊城假药案:医生行为虽属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2019-03-25 10:47:58  山东商报    参与评论()人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原标题:山东公安通报:“聊城假药案”医生不构成犯罪

关于“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侦办情况的通报

对“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公安厅指导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调查,现已查清主要事实。

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经查,2018年4月14日,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细胞肺癌和膀胱癌,入住聊城市肿瘤医院,同年11月10日因病去世。

治疗期间,主任医师陈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推荐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卡博替尼”,并让其自行购买。王某青请求陈宗祥介绍购买渠道,陈宗祥将购买过此药的病人家属王清伟介绍给王某青。

应王某青之弟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将为其父购买但未使用的1瓶“卡博替尼”转卖给王某光;后应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又从段某真处帮其购买一瓶“卡博替尼”,共获利784元。

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卡博替尼”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

陈宗祥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

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清伟应王某光请求,转卖和帮助购买“卡博替尼”,并从中少量获利,但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后,多次辱骂陈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其予以训诫。

另据侦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来,大量代购、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并从中牟利,将另案处理。

聊城“假药门”案梳理:《我不是药神2》?

是“无良医生给病人开假药”,还是“现实版农夫与蛇”?今天,我们想和大家说说山东聊城发生的一个2019年以来最奇怪的案件。

导火索:一则3分多钟的新闻报道

这个如今已经彻底引爆网络的“聊城假药门”案,最初是被一个电视台节目点燃的。

在2月25日的时候,这个节目报道了一则名为“主任医生开假药”的新闻,指控山东省聊城市肿瘤医院的医生陈宗祥给一位肺癌患者开了一种名为“卡博替尼”的“假药”去治疗癌症。

之后,这则打着“主任医师竟然开假药”大标签的新闻报道继续介绍说,一个名叫王玉青的女子在按照陈宗祥医生推荐的“个人渠道”买了两瓶这种药给患肺癌的父亲吃下后,却发现父亲出现呕吐等不适反应,于是她便去北京和济南的大医院去咨询,竟被告知这种药不能吃。

之后,她又找聊城食药监局做了鉴定,并在镜头前对记者表示得出的结论是“假药”。

接下来,这个节目又曝光说,虽然这个医生给患者开“假药”,却没有得到任何惩罚,并曝光说警方以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为由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则显示在2018年1月-10月,陈医生曾经给六个病人都开过这种“假药”。

于是,节目质问说:在短短10个月里,陈宗祥就给6个病人开了这种抗癌“假药”,这推荐“假药”的医生又怎能正常坐诊?又怎能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呢?

结果,在这则只有3分半的报道播发后,聊城方面次日就立刻成立专案组对此事全面侦察,甚至涉事医院、当地公安以及卫生部门还在报道发出后“连夜”做出整改。而涉事医生陈宗祥则被免除科主任职务并被处以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惩罚。

再后来,当地又传来消息:一个名叫王清伟的男子和一个名叫段恒真的女子也因为此案被捕。

其中王清伟是经陈宗祥医生推荐卖给了王玉青两瓶“假药”的那个人。而且同陈医生一样,他一开始也被警方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而免于逮捕。至于段恒真,王清伟的这两瓶药则是通过她买来的。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