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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聊城假药案:医生行为虽属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2019-03-25 10:47:58  山东商报    参与评论()人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原标题:山东公安通报:“聊城假药案”医生不构成犯罪

关于“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侦办情况的通报

对“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公安厅指导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调查,现已查清主要事实。

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经查,2018年4月14日,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细胞肺癌和膀胱癌,入住聊城市肿瘤医院,同年11月10日因病去世。

治疗期间,主任医师陈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推荐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卡博替尼”,并让其自行购买。王某青请求陈宗祥介绍购买渠道,陈宗祥将购买过此药的病人家属王清伟介绍给王某青。

应王某青之弟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将为其父购买但未使用的1瓶“卡博替尼”转卖给王某光;后应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又从段某真处帮其购买一瓶“卡博替尼”,共获利784元。

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卡博替尼”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

陈宗祥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

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清伟应王某光请求,转卖和帮助购买“卡博替尼”,并从中少量获利,但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后,多次辱骂陈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其予以训诫。

另据侦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来,大量代购、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并从中牟利,将另案处理。

聊城“假药门”案梳理:《我不是药神2》?

是“无良医生给病人开假药”,还是“现实版农夫与蛇”?今天,我们想和大家说说山东聊城发生的一个2019年以来最奇怪的案件。

导火索:一则3分多钟的新闻报道

这个如今已经彻底引爆网络的“聊城假药门”案,最初是被一个电视台节目点燃的。

在2月25日的时候,这个节目报道了一则名为“主任医生开假药”的新闻,指控山东省聊城市肿瘤医院的医生陈宗祥给一位肺癌患者开了一种名为“卡博替尼”的“假药”去治疗癌症。

之后,这则打着“主任医师竟然开假药”大标签的新闻报道继续介绍说,一个名叫王玉青的女子在按照陈宗祥医生推荐的“个人渠道”买了两瓶这种药给患肺癌的父亲吃下后,却发现父亲出现呕吐等不适反应,于是她便去北京和济南的大医院去咨询,竟被告知这种药不能吃。

之后,她又找聊城食药监局做了鉴定,并在镜头前对记者表示得出的结论是“假药”。

接下来,这个节目又曝光说,虽然这个医生给患者开“假药”,却没有得到任何惩罚,并曝光说警方以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为由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则显示在2018年1月-10月,陈医生曾经给六个病人都开过这种“假药”。

于是,节目质问说:在短短10个月里,陈宗祥就给6个病人开了这种抗癌“假药”,这推荐“假药”的医生又怎能正常坐诊?又怎能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呢?

结果,在这则只有3分半的报道播发后,聊城方面次日就立刻成立专案组对此事全面侦察,甚至涉事医院、当地公安以及卫生部门还在报道发出后“连夜”做出整改。而涉事医生陈宗祥则被免除科主任职务并被处以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惩罚。

再后来,当地又传来消息:一个名叫王清伟的男子和一个名叫段恒真的女子也因为此案被捕。

其中王清伟是经陈宗祥医生推荐卖给了王玉青两瓶“假药”的那个人。而且同陈医生一样,他一开始也被警方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而免于逮捕。至于段恒真,王清伟的这两瓶药则是通过她买来的。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至此,耿直哥相信很多人读到这里,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卖假药的医生和同伙该处罚的被处罚了,该逮捕的被逮捕了,媒体的“舆论监督”发挥了作用,正义得到了伸张,不是吗?

发酵:令人震惊的隐情

遗憾的是,你在上面所看到的内容并不是此案的全貌,甚至可以说与事情的原貌“相去甚远”……

那此案还有什么没有进入大众视野的内情呢?耿直哥综合多个媒体来源,这里先给大家梳理一个简单的时间线:

2018年4月14日:这天,一个名叫王合禹的7旬老人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聊城市肿瘤医院就诊,说他不愿意进食和有咳嗽、胸闷症状。后来在医生持续追问下,其家人才告知老人身患肺癌和膀胱癌,并有多发转移,均是晚期,于是被收入该院知名肿瘤医生陈宗祥处进行治疗。

2018年7月23日:在持续进行了数月化疗后,王合禹老人肺癌的病情得到控制,但膀胱癌的病情有所增加。但老人之前已经在其他医院进行过膀胱癌的治疗,使用过多种化疗药物,都未能控制住病情,已经进入非常难以治疗的阶段。

于是,为了增加延长老人生命的几率,主治医师陈宗祥想到了一种没有在中国大陆境内获批上市、但在境外已经开始推广的抗癌靶向药物“卡博替尼”,遂将这种药物推荐给了老人的女儿王玉青等家属,让他们自行去购买。

据悉,这种药物在境外很受欢迎,因为其具有一般抗癌药物所没有的“广谱抗癌能力”,也就是可以抑制多种癌细胞的生长,其中一些疗效已被多重临床试验确认,另一些疗效(比如抑制膀胱癌)虽然临床试验也证明有效,但尚未被正式确认。不过,这药的价格也因此十分昂贵,每月剂量费用约合人民币10万多元。但印度和孟加拉国有这种药物的仿制药,价格能低出不少。

通报聊城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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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原版的“卡博替尼”,价格昂贵

通报聊城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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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孟加拉国一种仿制版的“卡博替尼”

2018年7月底:在尝试自己购买这种药物未果后,王合禹老人的家属提出请陈宗祥医生帮忙购买,陈医生想起他治疗的一位癌症患者的家属买过这种药,便将此人引荐给了王合禹的家属。此人便是王清伟。

王清伟此前因父亲患癌,曾经通过济南女子段恒真代购过一瓶由一个叫“卢修斯”的药厂生产的仿制版 “卡博替尼”。而段恒真之所以会接触到印度的仿制药,则是因为她的父亲也患有癌症,但经济水平只能消费得起印度的仿制抗癌药,同时她丈夫在印度工作,自己也做过印度的导游,所以除了给父亲买印度的仿制药,也会帮忙给其他病友代购。

不过,因为王清伟的父亲化疗效果较好,所以一直没有用上自己花12600元购买的这瓶“卡博替尼”。于是在陈宗祥医生的引荐下,王清伟便将这瓶药物转让给了王合禹老人的家属,后者则支付了13000元。对于这多给的400元,王清伟的说法是后者是主动提出为了“凑个整数”。

另外,根据中国医师协会旗下刊物《医师报》的报道,王玉青承认当时陈宗祥和王清伟都对该药做了充分的告知。

2018年8月:这期间,已经在口服仿制的“卡博替尼”的王合禹老人病情一度出现好转,膀胱肿瘤和其他部位的淋巴结出现了缩小,于是王合禹老人的家属又花13000元通过王清伟找到段恒真购买了第二瓶仿制的“卡博替尼”。

2018年9月12日:由于王合禹老人的病情再次出现反复,于是停用了仿制的“卡博替尼”。

2018年10月8日:在过去这近1个月的时间里,老人曾离开聊城市肿瘤医院去上级医院就诊,但之后又返回该院医治,此时老人病情出现进一步恶化,并出现了腺癌。家属曾提出再使用“卡博替尼”,但因老人此时体质过于虚弱被陈医生否决。

2018年11月:王合禹老人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但其家属则认为陈宗祥医生得为老人的死负责,开始持续来医院辱骂陈医生等人。

2019年2月25日:警方认为陈宗祥和病友王清伟犯罪行为显著轻微无需逮捕。因报警和投诉两人“卖假药”未能如愿,王玉青先找食药监局开了一份证明这个仿制药“一律按假药论处”的证明,之后又找到文章开头的那个电视节目,直接控诉主治医生卖假药给她以及官方不作为。之后3分半钟的新闻报道“主治医师开假药”制作播出。

2019年2月26日:在报道的压力下,陈宗祥医生被免职和暂停职业资格一年,还被警方带走,以协助调查王清伟和段恒真“涉嫌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

相信大家从上面的时间上不难看出,此案的复杂程度,远远不是之前那个3分半的报道中所透露的那样。

所以,有网友在了解此案的这一详细经过后就表示,此案的案情更像是电影《我不是药神》及其原版事件——2015年的白血病患者陆勇为病友代购印度仿制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这也是为何此案在发酵后,会引来众多医生和医疗自媒体在网上为陈宗祥医生“喊冤”至今。在他们看来,陈宗祥医生是为了给王玉青的早已患有多种癌症晚期的父亲延长生命,才好心推荐了“卡博替尼”;可王玉青一家却仅仅因为药物未能更好地延长老人的生命就要将陈医生“置于死地”,这更像是个“农夫与蛇”的故事。

经受此案冲击后的陈宗祥医生,他现在情绪低落、沉默寡言、身心俱疲

困局:又一次法律和情理的对撞

但现实,又远比电影更复杂。——更何况聊城这起“假药门”案,也确实比2015年的陆勇案的情节更为曲折。陆勇案只涉及陆勇一个被告,而聊城这起案件则涉及了三个“被告”:给王玉青推荐没有在境内上市的“卡博替尼”的陈宗祥医生、经陈医生协调将自己的境外仿制药转给王玉青的王清伟、以及帮人代购印度仿制药的段恒真。

所以,接下来耿直哥再给大家捋一捋此案中这三位的角色,以及他们目前面临的种种后果。

陈宗祥医生

综合整个案情来看,没有证据显示他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这一犯罪情节,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将“卡博替尼”推荐给王玉青是出于经济目的。倒是从多家媒体的报道来看,不少同事和其他病人都认为他确实是个很负责的医生,所以才会推荐这种药物给王玉青的父亲一试。

然而,也有媒体引用专家的分析认为,陈医生将这个境内没有批准上市的药物写入了“医嘱”的做法是“欠妥”的。

在《医师报》的报道中,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的刘鑫教授就指出:“陈宗祥医生最大的问题就是把建议写进了医嘱。而一旦写进医嘱,就构成了诊疗行为的一部分,这是不合适的,需要医务人员引以为戒。”

该报还引述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文生律师的说法称,医生推荐境外药品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只向患者或家属介绍药品的名称、适应症、禁忌症、疗效、副作用等药品信息内容,但不能向他们介绍销售渠道,更不能参与到销售渠道中去。

所以,目前陈医生遭到的处罚,在医院方面是被免除了科主任的职务,在官方层面则是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7条第6款的规定,即“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而被暂停了一年的执业活动。

不过,刘鑫教授也反问说:“陈医生首先为患者提出建议,后又在患者家属的恳求下提供购药渠道信息,协助患者购药,是在无私地为患者提供帮助。如果陈医师的做法被追究责任…。试问以后还有哪位医师敢向患者提供这样的帮助呢?”

这也是此案发生后给医生群体带来一个最大的困扰:是冒着违法以及暂停甚至吊销执业资格的风险,给恳求自己帮助的患者推荐“未经批准使用的”境外新上市的药品;还是为了自身的安全,避免陷入与患者及家属的后续争议,而“见死不救”呢?

网上甚至有传言说一些医院为了求“安全”,都已经禁止医生给病人推荐非本院的药品了

但不论答案如何,聊城的案子恐怕都已经将原本这层医患之间本不需要捅破的窗户纸,给戳了一个大窟窿,医患间的互信将进一步被撕裂。

王清伟和段恒真

此二人目前正面临着执法部门的调查,涉嫌的罪名是“销售假药”。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当地警方曾经给王清伟做出过不予逮捕的决定,理由是认为他罪行显著轻微。毕竟从此案的情节和证据来看,他的行为其实更多还是在帮陈医生给王玉青的父亲提供帮助,将自己父亲暂时用不上的药物转卖给对方用,而并不是出于销售获利的目的。

通报聊城假药案

通报聊城假药案

所以,这次又将他逮捕的理由到底是什么,与之前“情节显著轻微”相比“多”了什么,还需要当地官方做出进一步说明,而不能只是因为报道就又匆匆“加码”。

至于段恒真,她丈夫表示她也只是在帮亲戚朋友代购印度的仿制药,是出于帮忙而并非销售盈利的目的,尽管也收到一些辛苦钱但也远算不上是获利。耿直哥还获悉他们正在积极准备证据,准备进行无罪辩护。

然而,段恒真能否获得陆勇那般对待还不好下结论。耿直哥查阅当年陆勇案检察院的不起诉书后发现,当时陆勇能够免于被起诉的一个核心原因是他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而认定的一个核心依据是他是[无偿]帮病友代购药物,所以他的行为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构不成“销售”,而是一种病友间的互助。

同时,耿直哥还查询到去年8月上海和江苏曾经宣判过两起涉及“代购”仿制药的案件。最终多名被告都被认定有罪,原因是他们都存在一定的“加价”行为。

另外,段恒真代购的仿制版“卡博替尼”的生产企业,即印度的卢修斯药厂,也有人曝光说是一家注册地和注册信息都查询不到的问题企业。

所以,段恒真的命运如何,还要看更多的证据。

破局:新药审评审批改革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加快新药审评审批改革”。而在去年6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也明确提出,“抗癌药是救命药,不能税降了价不降”,“必须多措并举打通中间环节,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让群众有切实获得感”。

在卫生医疗口一些人士看来,这恰恰是破解不论是2015年的陆勇案、还是如今的聊城案困局最优的制度性突破口。毕竟,就是因为境外的抗癌药在国内审批慢,上市慢,价格还贵,才导致国人不得不铤而走险,去购买印度的仿制药。

好在,这一改革已经在路上了。根据央广网的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任红就透露,政府相关部门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方面正在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包括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加快境外新药国内上市速度、进口抗癌药零关税、抗癌药降价等。

耿直哥也希望这一改革的速度可以再快一点,步伐再大一点,从而不仅让更多病患受益,也可以让陈宗洋这样的医生免于再陷入这种令人身心俱疲、甚至冲击职业信仰的争议之中。

最后,耿直哥想说,一个3分半的报道,可能就会对中国的医患关系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希望媒体能够慎用自己手中的力量。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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