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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门企业垄断涨价 房企都害怕(5)

2018-10-18 10:14:31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2016年4月,相关人员在西安商议成立了“自律平台”,共同签订了《自律章程》、《自律协议》、《2016年自律企业份额》等3份协议,达成四项约定:一、人防门销售价格统一参照陕西省人防定额信息价;二、固定人防门安装费、运输费、技术协调费、保险费等费率;三、以统一划分销售市场为手段,分配每家企业的市场份额,确保人防门销售价维持在信息价水平;四、约定保证金缴纳办法和罚则,一旦违反约定低价销售,保证金由“自律平台”没收。

据省物价局办案人员介绍,因人防门企业之间相互打压、竞争等原因,人防门对外利润非常低,因此这一次刘某提出成立陕西省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自律平台,得到大多数企业同意。

为统一市场价格,《自律章程》详细记录了垄断内容:如第四条,“会员企业有违规操作:瞒单、抢单、低价等行为,一旦发现保证金充公”;第五条,“1.产品价格参见陕西省人防办最新指导价。2.综合取费:安装费10%(市内)、运输费6%-10%、技术协调费8%(待定)、保险费10%”。

从2016年4月10日自律章程、自律协议生效后,多家公司向自律平台支付了部分开办费用并缴纳30万元保证金,同时参与了自律平台组织召开的6次(各公司参会次数不同)分配项目会议。通过项目分配会议,不同公司分得部分工程项目,并执行了《自律章程》所约定的统一投标行为,实施了垄断协议。相关企业的垄断行为,使陕西省人防门整体销售价格较自律平台统一销售前上涨。本次集中涨价,引发了开发商投诉。

问题6

自律平台运行情况如何?

陕西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办案人员表示,他们在调查中发现,该自律平台正式运行时间为2016年4月至9月,运行了5个月。之所以仅运行5个月,一是平台发起人刘某的号召力不够,二是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发现平台建立之后效益受损自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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