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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门企业垄断涨价 房企都害怕(6)

2018-10-18 10:14:31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该办案人员表示,即使“自律平台”仅运行5个月,但这13家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对陕西省人防门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已违反了《反垄断法》。

据了解,从2016年4月10日起,“自律平台”组织召开6次分配项目会议,就固定人防门销售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实施情况进行交流。其中参会次数最多的两家企业为:陕西兴隆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和陕西拓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为7次。而西安阎良国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富渝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参会次数最少,均为3次。

问题7

13家人防门企业被怎样处罚?

根据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处罚认定,华商报记者发现,13家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设立的“自律平台”,只有10家分别缴纳了30万元保证金。关于自律平台开办费,只有11家缴纳。比较特殊的一家是西安北方惠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自律平台开办费和30万保证金,一个都没有缴。

陕西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处罚认定,《陕西省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自律章程》《陕西省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自律协议》《2016年自律企业份额》等书面协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人防门销售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抬高了陕西省人防门市场整体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房地产企业和终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垄断协议的规定。

今年3月,陕西省物价局依法向省内13家人防防护设备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2016年度人防门设备销售额1%到3%不等的罚款,合计220余万元,并责令整改。

在处罚结果栏中,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北方惠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积极配合物价部门调查并提供重要证据,均按照2016年度销售额的1%进行从轻处罚。其余11家人防企业均被按照2016年度销售额的3%进行了处罚。处罚最高的人防企业是陕西盾实人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63.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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