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他因3万元罐头获刑 32年后最高法改判无罪

2018-07-17 13:40:2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复查时,三巡调取了包括江苏高院再审卷在内的全部卷宗。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刑诉法规定的启动再审条件。考虑到本案被江苏高院再审维持过一次,遂决定由最高法院提审。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2018年6月5日,耿万喜和陈乃柏从滨海来到了南京的三巡,再审法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人。

据了解,为公开透明审理此案,确保庭审效果,合议庭经庭前征求检辩双方同意后,通过PPT的方式展示了在案的主要证据,并逐一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检察员认为,耿万喜在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滨海土产货款的目的,后果上没有实际控制货款且积极进行了补救。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认为耿万喜在交易过程中夸大了自己的履约能力,且擅自将货款挪作他用,具有一定过错。但挪用资金用于非合同目的的行为“属于资金周转的一种方式,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不属于刑法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即使根据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耿万喜的行为也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最高法院当庭宣判耿万喜无罪。

从南京回到滨海后,耿万喜找到附近的派出所,把户口本迁入地一栏的“劳改队”抹去了。“原来是劳改释放犯,现在我是正常公民了。”耿万喜说。

“给他平反与近期中央强调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产权的时代背景应有一定关系。”阮齐林告诉新京报记者,早在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