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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天工作16个小时加班费为零 仲裁庭这样说

2018-07-17 10:46:20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你能证明哪些时间是在加班,哪些时间是在正常工作?”3月,某饮品辽宁分公司促销员吴雪梅被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的一连串问话噎住,不知所措。她长期奔波在各大商场、酒店、超市等地,利用午休和周末约谈客户。“哪有证据,单位不要求打卡,我总不能天天开定位证明,我去见客户,或让客户给我签名认证吧。”

如果说法律无明文规定给了部分企业可乘之机,那么,相关部门审查不严则让部分企业无所顾忌。

依照相关审批办法,沈阳市企业需提供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岗位的相关材料,以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的书面决议,沈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张扬(化名)透露,部分企业不在职代会上明确如何计算工时、私下扩展不定时岗位为多个岗位,增加实行员工人数。相关部门如不严格审查,很难发现,让企业浑水摸鱼。

“好制度不能单靠企业‘自觉’”

不定时工作制作为标准工时制的有益补充,只有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才能体现其有益性、积极性,反之则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隐患。《2017加班费劳动争议分析报告》显示,加班费已成为劳动争议中主张最多的诉讼请求。

相关专家呼吁,尽快出台有关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计算标准,规范企业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沈阳市总工会聘请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王恩祝建议引入职工民主参与,在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环节中引入集体协商,将本企业中哪些岗位符合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求、对相关职工工作与休息如何安排等纳入集体协商内容,形成集体协商纪要,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作为职代会审议内容,接受职代会监督。

“好制度不能单靠企业‘自觉’,监管还需跟上。”张扬建议,相关部门应严把审批关,以防不定时工作制被滥用,特别要杜绝“将不定时工作制作为企业降本手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予以明确,形成相对统一的审批标准或名录。同时强化监管,加强对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更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吴雪梅希望尽快制定细化政策,让好制度成为职工的“保护伞”,而非企业的“挡箭牌”。(刘旭)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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