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超市门店的一名理货员反映,其所在超市以近10年间丢失大量装货用的木制托盘为由,要求全体员工分摊损失。据了解,丢失托盘总价值上千万元,每个员工至少需要承担500多元费用,引发员工不满。
“丢这个东西和普通理货员有什么关系?”上述理货员称,对于此事,超市相关人员只进行了口头传达,且明确只收现金,要求在发出通知起3日内,要么让员工找回所有托盘,要么向公司付款。
此事迅速登上热搜榜,不少网友对超市的做法持反对意见:“为了弥补损失就把损失转嫁到员工头上,完全不讲理”“超市丢东西,可以调监控,可以报警,为什么要员工赔”“为什么只收现金,超市是不是也知道是不对的,怕留下证据”……
《法治日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该超市客服,试图询问具体情况,客服表示对此事不方便回应,“可以对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向上反馈”。截至目前,该超市官方也一直未公开回应相关的争议。
那么,企业遭受类似损失,到底是谁的责任?能否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此大数量的物品丢失,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出了问题,没有建立有效的盘点、监管、防盗机制,以至于重要的企业资产疏于管理,造成大规模的损失。因此,企业应当从管理入手,规范物流、仓储、搬运的相关流程,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保制度和培训,从根源解决物品丢失问题。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转移风险,让员工承担经济损失。
实践中,也有员工为其所在企业损失担责。
2024年7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重庆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包括重庆某舞蹈公司诉姚某、周某、陈某、郑某劳动争议纠纷案。该公司遭到电信诈骗损失840余万元,公司起诉涉事员工,要求赔偿公司损失。最终,经法院判决,涉事员工共同承担公司损失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