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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胁迫女童拍裸照被判2年 法院:猥亵儿童从重处罚

2018-06-13 07:41:0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理“诱骗31名女童拍裸照”一案的王萍法官说,当事人通过网络诱骗不特定被害人做出特定动作,对自身实施猥亵行为,虽然与传统的猥亵行为有一定区别,且没有进一步的强迫、威胁或传播,但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在王萍看来,猥亵儿童罪,侵犯的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易受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被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仍实施猥亵行为。

因为儿童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认知、判断能力,故猥亵儿童中的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的,也可以是非强制的。既包括行为人主动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也包括迫使或诱骗被害人对自身实施猥亵行为;既包括在同一空间内身体的直接接触,也包括通过网络的非直接接触。

王萍认为,上述伤害甚至可能伴随被害人一生,严重侵犯被害人的身体权和隐私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关键词:女童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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