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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胁迫女童拍裸照被判2年 法院:猥亵儿童从重处罚

2018-06-13 07:41:0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自称影视公司负责人,南京男子蒋成飞以招募童星为由,通过网络结识并设计陷阱诱骗31名女童,最终实现线上猥亵目的。5月29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宣判,蒋成飞猥亵儿童罪名成立,一审获刑11年。

法院查明,从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无业人员蒋成飞在网上谎称代表“星晔公司”、“长城影视”、“艺然童星工作室”等影视制作单位,并以“当童星”、“拍电视剧”为名,招募女童加入。

每当有女童愿与之接触后,蒋成飞便会以检查身材比例和发育情况等为由,提出需要对方发送裸照初步筛查。此后,他还会要求女童打开摄像头“面试”,并要求对方脱下衣服做出猥亵动作。当有女童拒绝时,蒋成飞便以公开裸照相要挟,并强迫对方继续裸聊。他还将部分视频保存在电脑中。

新京报记者获悉,部分受害女童通过家长报警,南京市玄武警方查明,蒋成飞侵犯的女童达31人。

法院查明,蒋成飞诱骗的女童遍布全国各地,多数未满十二周岁,最小的不到10周岁;从诱骗次数看,多名被害人被诱骗两次以上,身体和心灵受到巨大伤害。

一审法院认为,蒋成飞明知多名女童不满14周岁,仍借助网络通信手段编织骗局,利用未成年少女社会阅历尚浅,施以哄骗、引诱、迫使,强迫多名被害人在视频中暴露隐私部位,或做出淫秽动作,以供其观看满足淫欲,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猥亵,依法应从重处罚。

鉴于蒋成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其部分犯罪已着手实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 专家说法

网络诱骗女童拍裸照仍属猥亵行为

关键词:女童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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