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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诉银行恶意扣款 银行当庭还钱但不同意赔礼道歉

2018-04-18 10:03:36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信用卡未激活 为什么扣年费?

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出现逾期欠款,而在这家银行的存款又突然减少,说不定存款是被银行直接扣走去还信用卡欠款了。

银行客户王先生就碰到了这么一件事。他的一张信用卡到期换了新卡,在新卡未激活使用的情况下,银行仍收取了每年200元的年费。王先生逾期未还,该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便根据领用合约,从其另一个该行储蓄账户中直接扣收钱款还账,最后还将王先生起诉索要剩余欠款。摊上官司的王先生提起反诉,指责银行恶意扣款。

日前,这起纠纷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该银行当庭支付了王先生被扣款本息及经济损失,但不同意赔礼道歉。

未激活信用卡屡被收年费

王先生先当被告,又当原告,和某银行西城支行对簿公堂缘于他的一张该行信用卡。2008年2月,他在该行西城支行申办了这张信用卡,到2009年12月,他将信用卡的账单全部还清就再没有使用。

按照银行的说法,2010年2月,因为信用卡到期,银行又给王先生寄发了一张新卡。但王先生声称这张卡他根本没收到,也从未开卡使用。

银行客服确认,换发的新卡确实从未激活使用。然而,这张没激活的信用卡却在当年11月被计收了200元年费。几个月后,王先生发现欠费,与银行客服沟通,银行免除了这笔年费,但欠缴年费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共计3.6元仍留在他的账户里。

去年底,王先生被该行西城支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信用卡欠款177.86元。

王先生说,他直到被起诉才知道,2011年11月,银行再次收取了他那张没激活的信用卡200元年费,加上逐月计收利息和滞纳金,截至2015年5月底,已经累计23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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