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开发商所开发的普通商品房项目,在2009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150元/平方米基础上减免35元/平方米。经发改、建设、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房地产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25元/平方米;房地产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一年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15元/平方米。在经批准的延期内不作为闲置土地。
那么这一次西安市楼市价格疯涨,西安市对购房者是否有补贴打算?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此不做回答。
建议
商品房求大于供
更需加强管与罚
3月30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开发商,对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
摇号需要职能部门介入监督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位于西安市韦曲街办的某楼盘,应该是西安市买房新政后第一个摇号的商品房项目。
据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介绍,3月29日,该公司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二天(3月30日)西安市房管局出台新的政策,于是对3月31日销售模式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对接。按照要求,该公司在公证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监督见证下,通知300多位意向客户全部到场,对这批推出的128套房源公开摇号。中签者有全款,有按揭,有公积金贷款,也有商业组合贷等多种形式。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一位教授建议,目前西安楼市出现的“买房摇号”政策,其实职能部门更应细化流程,比如公证机构由政府部门委派;二是只有取得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才能参加摇号,杜绝一部分开发商和投资者人为炒作、操作,让真正的刚需买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