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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奸杀女生案的背后 事实不清最高法指令再审

2018-02-03 20:33:0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现在家庭经济状况怎么样?

马玉萍:我不太愿意谈这个问题,现在能怎么样?就是父母、姊妹、朋友帮忙,做一些捐助。之前我偶尔会出去做保姆,这些年忙着申诉,也没再做了。2012年张志超的父亲去世,家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采写/新京报记者王煜

延伸阅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张志超今年28岁。将近一半的生命,在监狱中度过,如今仍在服刑当中。

张志超旧照

2005年,这名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的班长,因为被指认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卷入了一场强奸杀人案。法院最终认定他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他并未上诉。另一名同学也因为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入狱5年之后,张志超提出申诉,说事情不是他干的。

张志超律师称:案件疑点太多

王殿学是为张志超提供申诉服务的律师之一。他说,案件的疑点太多了。首先,侦查实验表明,张志超无法在判决书认定的时间里,完成一系列犯罪行为:“比如说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判决书,张志超大约在三分半的时间里,需要完成强奸、杀人、藏尸、交代同案犯不报案,同时还要跑下楼,穿过跑操的学生,去小卖部买一把锁回来把门锁上。这个我们做过实验,仅仅跑下去买锁,即便不穿过(上早操的)学生,上面没有一个人(的情况下),这个时间也是完不成的。”而且判决书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行为的地点,是在一个随时有人员活动的楼道里,王殿学认为,这有违常理:“另外呢,楼下那个小卖部的店主也作证。他的这个小卖部是早上七点多才开门,而判决书写的他去买锁的时间是六点二十多分,那么这个业主已经证明了,他6:20多是从来没有开过张的,店主也是不可能去卖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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