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学称,正是基于案件一审中未解的种种疑点,最高法在再审决定书中称,案件“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新京报记者据此联系案件一审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称,案件距今超过十年,一些具体情况“不清楚”,未作回应。
■名词解释
指令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方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追问
山东高院如何再审“张志超案”?
律师称将按一审程序再审,需半年内审完
自2011年起,张志超之母马玉萍开始申诉之路。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申诉;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院以“经审理查明,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为由,再一次驳回申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此后马玉萍向最高法提出申诉。2016年4月起,最高法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三次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调取案件卷宗审查。2017年5月,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张志超案。
张志超代理律师王殿学告诉新京报记者,最高法在对申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认定原判决存疑后,可指令法院重审。按照重审规定,本案中,山东高院应在收到最高法再审通知书6个月内审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