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军供述,孙鸿志任松原市市长时,张某在松原市有油田项目,需要孙鸿志的支持,所以才会送给他们300万元入股的钱。她与孙鸿志商量后,决定用董某的假身份办理了入股手续,后本金加分红一共413万余元一直挂在账上,害怕被查所以没有领取。
张某提供的自书材料中称,孙鸿志、李学军分红的钱都在账上挂着,随时可以领取。
而孙鸿志不仅给张某公司提供帮助,为张某公司因偷逃税免除了税务罚款,还曾在他跟相关人士打招呼等运作帮助下,张某最终当选为松原市人大代表。
伙同丈夫受贿433万受审认罪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月至2010年10月,李学军在丈夫孙鸿志担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中共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期间,在明知孙鸿志利用职务之便为华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与个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情况下,与孙鸿志共同收受以上单位、个人所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33万余元。
李学军收受的财物不仅有现金,还有汽车、股票分红等。
在法庭上,李学军认罪、悔罪,称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真心悔改,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她的辩护人表示,检方指控李学军收受王某出资装修房屋、购置家具一事不应认定为受贿。因为在房屋装修前,李学军、孙鸿志夫妇明确表示仅需要王某垫付装修款,装修完成后,他们明确表示要将装修费用还给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