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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母亲:满意判决结果 但儿子永远也回不来了(1)

2016-12-03 09:20:2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失去聂树斌21年后,聂树斌父母一直从未放弃,四处奔波为儿伸冤,73岁的聂母张焕枝一直在等待,“21年的坚持,就是为了给儿子争取个清白。”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河北高院向聂树斌的父母及其亲属致歉,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此外,河北高院表示,将汲取此案的深刻教训,并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及时展开调查。

□公开宣判

供述合法性存疑笔录缺失

昨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高校师生、公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12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鉴于原审被告人聂树斌已经被执行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决定对本案不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主要理由是:原判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主要依据是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但是,综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原审被告人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聂树斌作案时间不能确认,作案工具花上衣来源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不能确认;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讯问笔录缺失,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缺失,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该案宣判后,合议庭向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席公开宣判的检察人员送达了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作了释明。据悉,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满意判决但儿子回不来了

“本院认为,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的话语刚落,72岁的聂母张焕枝失声痛哭。为这一刻,她已经在来回奔波中苦苦等待了太久。

“我等这个无罪判决等太久了,我很满意这个结果,可我儿子再怎样也回不来了,我很想他。”张焕枝说。

旁人很难想象,为给儿子讨回清白,老人在21年间经历的种种波折和四处碰壁的辛酸。“我知道我儿子没有犯过这些罪,这个信念让我这么多年坚持了下来。原审里有那么多重大疑问,我始终坚信,这个案子会澄清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她说,司法制度在进步,法治环境在完善,从本案的再审过程中,她真切感受到了国家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

张焕枝的代理律师李树亭同样难掩脸上的激动之情:“过去我们多次申请阅卷而不得,但在最高法指令异地复查此案后,不但此前的20多本卷宗允许我们查阅,山东省高院复查阶段形成的18本卷宗和最高法再审合议庭调查取证形成的卷宗也让我们充分查阅了。在此次再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和再审合议庭都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我认为最后的判决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给出了一个公正的结果。”

关键词:聂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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