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嘉兴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
将重约30斤的行李箱从6楼抛下
现场十分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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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楼下群众及时躲避,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警方调查,事发当天早上,这对夫妻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男子一怒之下将行李箱扔下楼。事后涉事男子称:“要砸到人了,我就负责,没砸到又没什么,有砸到的话,你再来找我,别打扰我,我还要收拾东西。”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涉 嫌违法犯罪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它不是一种仅关乎道德的行为,而是违法犯罪。
案例一
2025年11月13日,北京通州空调维修工李某图省事,直接将水管从27层扔下,水管掉落地点与行人通道仅10厘米距离。李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24年11月,北京家住6楼的白某将外卖盒子等垃圾装入袋子,多次从窗户外扔出,还砸到楼下车辆。经丰台法院审理,白某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白某将矿泉水瓶打包扔至楼下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