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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外卖员送餐途中受伤算“工伤”吗?(2)

2024年4月28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福清市人社局作出案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使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该网络科技公司请求撤销福清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法院判网络科技公司

赔偿当事人32万余元

该公司发起的行政诉讼经异地审理被驳回后,小何就继续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

今年7月29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网络科技公司应支付小何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323707元。

新业态劳动者应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外卖员作为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职业,他们在取送餐的途中时常会发生事故,因此这起案件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讨论。

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是,该怎样保证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海燕:像小何这样的外卖骑手、配送员属于新业态的用工人员。他们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更为自由灵活,与传统的劳动关系相比,它更具有隐蔽性。在此我们也提醒外卖骑手、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同时要保留好用工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以便产生争议之后,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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