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某科技公司逐渐增加沈女士的工作量,已经大幅超过了其考核满分的标准。从沟通中能够看出,在工作量增加至50多张后,沈女士需要加班2个半小时以上才有可能完成设计任务。在此情形下,公司仍继续增加工作量至70多张,此时已达到工作量满分考核标准的180%以上。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认定,北京某科技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沈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万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你可以向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但是这种分配的工作任务应当合理。如果这种工作量达到了这种不合理的程度,劳动者有权利对此予以拒绝。那么用人单位再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假多日照顾病重父亲
被公司辞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年休假、病假、产假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保障。如果职工家中遭遇重大变故,职工请假单位没有批准,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会怎么判呢?
汪女士在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一职。其间,因父亲患颅内恶性肿瘤,她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回老家大连陪父亲做手术。她先是申请了2天年假,公司批准了;后又申请8天事假,公司也批准了。因父亲做完开颅手术后仍处于昏迷状态需要陪护,汪女士再次申请了5天事假,但这次公司没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