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第一个层次就是民事责任,如果你自己没有监护职责到位,导致孩子受到了伤害,特别是父母有时候存在一些监护侵害行为的话,毫无疑问你就是侵权人,父母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来可能会撤销他的监护人监护资格。所谓的行政责任就是我们的公安机关,如果发现了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受到了伤害,在这种情况公安是可以对他进行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如果说再严重到一些极端个案,比方说父母由于严重失职,导致孩子出现了严重伤害或者是死亡的结果的话,一定要在经过严格论证的情况下,他有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过失造成伤害的这样一种刑事责任。
作为监护人
父母如何更好履行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危险缺乏预见和判断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那么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如何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呢?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父母在养育孩子过程当中,我觉得应该从四个方面多尽点心。
第一,就是我们的家庭环境当中,要排除触电、烫伤、跌落的风险。
第二,就是孩子在交通出行的时候,家长应该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意外。
第三,孩子在户外活动的时候,父母要教给孩子一些必要的自护和自救的知识,防止动物咬伤、溺水等等这些意外事件。
第四,带孩子去到一些公共场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周围场所的一些风险因素,多研判一些,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