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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郭刚堂儿子的养父母,要追究刑事责任吗?(6)

此时,收买人依旧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仅不受追究时效的影响,也不能适用旧规定中的“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郭新振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否合法?

田宁宁指出,1992年实施的《收养法》与1998年修正的《收养法》中的第二章对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的条件以及收养的程序都有明确规定。以1998年《收养法》为例,其中第4条规定,只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在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才可以被收养。

田宁宁认为,考虑到郭新振当年的情况,其很可能是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名义被收养的。而根据相关程序规定,收养此类儿童时,不仅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收养郭新振除可能欠缺必要材料外,是否存在有效登记、登记前是否公告都导致其收养行为的有效性存疑,故郭新振与其养父母之间很可能并不存在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实施,2019年3月2日修订)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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