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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郭刚堂儿子的养父母,要追究刑事责任吗?(2)

今年6月中旬,根据公安部工作指令,河南刑侦部门立即采集一名本地居民的血样,检验DNA信息并录入“打拐DNA系统”,成功与山东聊城郭刚堂夫妇比中,确认该河南居民即郭刚堂夫妇失踪24年的孩子郭新振。

根据公安部指令,山东专案组立即赶赴河南,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呼某(男,现年56岁,河南人)与唐某(女,现年45岁,山东人),两人对拐卖郭新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11日,河南省安排专人,陪同郭新振赴山东聊城认亲,郭新振、郭刚堂一家失散24年后得以团聚。

郭刚堂儿子的养父母是否担责引争议 律师回应

郭刚堂儿子的养父母是否担责引争议 律师回应

7月11日,郭新振与亲生父母郭刚堂夫妇相见

据上游新闻报道,郭新振被拐后来到河南安阳林州生活,上大学,参加工作,现在是一名老师。他称,现在心情有点复杂,希望生活不被打扰。

目前,郭新振决定继续留在养父母身边,“养父母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他同时表示,自己的工作还在河南,因此,他以后还是想留在那边,但是自己假期多,会经常回来看看。

历时24年,郭新振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场面让人唏嘘不已。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并未提及郭新振养父母的具体情况,也没有公布他们接触并收养当年被拐卖的郭新振的起因经过。

因此,该案背后的疑问随之而生:如果养父母是被拐卖儿童的买家,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养父母是如何为郭新振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合法?如果在收养登记办理期间弄虚作假,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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