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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丈夫给情人5万"堕胎补偿" 妻子起诉欲要回

出轨丈夫给情人5万"堕胎补偿" 妻子起诉欲要回
2019-06-06 09:41:00 华商网-华商报

原标题:出轨丈夫给情人5万元"堕胎补偿"妻子起诉至未央法院欲要回

为了断绝与已经怀孕的第三者来往,出轨的丈夫给了5万元“补偿”并陪同做了终止妊娠手术。妻子得知后,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认定“赠与”无效。

>>断绝来往

借款5万“补偿”情人

2015年,老家在外地的刘某携幼子来到西安打拼。经过两年多努力,事业也算略有小成。2018年7月的一天,刘某和其老乡秦某在刚成交完一桩生意后,相约去酒吧放松。在秦某的介绍下,刘某与在该酒吧做推销员的女子李某相识,双方在交谈中互生好感,并留了联系方式。随着刘某和李某交往的不断深入,两人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同年10月,李某与刘某外出游玩归来,李某将其和刘某游玩时所拍的亲昵照片发至抖音。不久之后,刘某远在外地的妻子王某得知此事并询问丈夫,刘某承认出轨。在妻子及其亲属朋友的批评劝说下,刘某向妻子保证今后与李某断绝关系,不再来往。

然而,在当刘某将此事告知李某时,遭到其坚决反对,原因是李某此时已经怀孕两个多月。后来,在刘某的哀求以及秦某的劝说下,李某表示愿意打掉孩子,断绝与刘某来往,但前提是刘某要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同年12月初,刘某、秦某与李某共同商议此事。刘某提出向秦某借款5万元作为给付李某的补偿费,秦某同意,并于当晚向李某转款5万元,秦某代写书面材料一份,李某、刘某在该材料上签名捺印。几天后,李某在刘某的陪同下,到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法院判决

补偿并非“无偿赠与”

2019年元月,得知此事的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和丈夫刘某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认定刘某对李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李某归还5万元。理由是李某在得知刘某已婚的情况下与刘某交往并怀孕,在刘某提出分手后向其索要分手费,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被告刘某给付李某的5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将5万元私自赠与李某,应属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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