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妻子发现丈夫与他人同居,还转给情人200多万元。因丈夫与情人都不同意返还,妻子李女士将丈夫张先生、情人小冰(化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赠款。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震惊:丈夫与情人同居,赠送财产二百多万
2017年11月初,李女士发现丈夫张先生与小冰同居一处,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经李女士反复质询,张先生承认其在2013年9月认识了小冰,次月开始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陆续通过现金、转账、赠与礼物等方式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小冰。李女士查明的共有222.7万元。
李女士认为,张先生和小冰的行为破坏了其家庭、违背了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有损公序良俗,因此,将张先生和小冰一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小冰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22.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丈夫:“她”是公司顾问,所转款项是“工资”
张先生在庭审中表示不同意李女士的请求,并辩称其与李女士是夫妻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分别财产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虽未与李女士商量便陆续将婚后赚的200余万元转给了小冰,但其与小冰是工作上的合作关系,其做进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生意,需要了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材料,小冰是材料专业的学生,聘用小冰做公司顾问,给小冰转的钱是4年的工资和奖励,工资每个月2万余元。因为小冰是学生,无法签劳动合同,故以张先生个人名义向其发工资。另有一些钱是通过小冰的卡向张先生境外账户的汇款。
“她”:账户内大额款项是代为汇款,并未占有
小冰在庭审中也表示不同意李女士的请求。小冰辩称,其于2013年9月在网上找兼职时认识了张先生,当时张先生的公司在招聘技术咨询,其应聘后一直在张先生的公司做兼职,并未全职工作。从事的工作包括打包发货、换包装、进口文件的处理、样品送检、取送文件、审核相关产品是否对人体有害、能否经受高温等。在校期间其抽空来北京工作,工资是按照项目来计算的,单个项目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