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截图
换句话说,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与香港一样,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网友此次普遍关心的资格认定、政策落实等问题,《通知》提出,“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虽然目前具体落地政策尚未出台,但城叔注意到,自2013年起,包括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及福建平潭在内,均已相继试水针对港、澳、台居民、境外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不过,三地在补贴力度、覆盖人群等方面,都有差异。
以“特区中的特区“深圳前海为例,区内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可享15%个税优惠,一直被视为其最吸引人的优惠政策之一。
根据本月初修订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申报个税补贴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外国国籍人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才。
(二)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前海提供独立个人劳务。
(三)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申请年度在前海连续工作已满90天。
(五)申请年度在前海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