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进院,辛某就下车找孙某理论,说觉得丢人就离婚。孙某说离就离,两人情绪都很激动,声音很大。之后,辛某从车上拿刀扎了孙某腹部一刀。当时,孙某的孩子也在场。
孙某的孩子称,当时,继父辛某和妈妈吵了两句并说明天离婚,后从车上拿出一把西瓜刀朝妈妈走来,他就站在妈妈前面挡着。辛某让他走开后,竟看到妈妈倒在了地上。
医院抢救存过失
孙某经医院抢救后死亡。经鉴定,孙某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胸腹部,造成左、右心房破裂,右肺下叶破裂、膈肌及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司法鉴定显示,北京丰台医院对孙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与死亡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
庭审中,辛某对指控没有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本案系激情犯罪,辛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对孙某采取了积极救助措施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建议对辛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辛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因琐事竟持刀扎刺其妻孙某腹部,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辛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12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