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56小时后身亡
尽管有了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书,杜文良的工伤认定过程,依然是一波三折。
杜珏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办完丧事后,她即着手准备申请材料。今年10月8日,杜珏将包括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和工作合同等在内的申请材料,递交给了乐山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科。
今年11月16日,杜珏收到了人社部门下达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新京报记者看到,这份决定书中,对杜文良的救治情况、诊断结论、受伤害经过等均有详细记录,而在认定结论一栏,乐山市人社局认为,杜文良所受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因此作出“不予认定”的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第十四和第十五条中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杜珏告诉新京报记者,从入院到最终确认死亡,杜文良共抢救了约56个小时。而正是这多出来的8个小时,使得杜文良的工伤认定申请被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