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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三车碾过死亡 肇事逃逸车内1人刚升任副镇长(6)

昨日,寺前镇党委前书记魏有俊说,一直没有给严某以外的3人处分,原因是要等到公安机关侦查完了后再说。但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3月公安机关已侦查完结。

有当地知情者说,寺前镇出现这样的交通肇事案,而且车内4人均是公职人员,为了不牵连领导以及不影响到每个人的前程,所以一直没有对车内人员进行党纪政纪追责。

“非站立”成为案件定性的关键

党锋波一直对于父亲当时是“非站立”的鉴定结果难以接受,党锋波说,他曾给交警部门提出重新鉴定,但交警部门称,当时一些物件和证据已经丢失,所以很难启动再次鉴定。

据村民说,黄福奇从来滴酒不沾,村里安葬人当天也未喝酒。黄福奇的儿子党锋波说,父亲身体很好,平时在西安还经常打乒乓球。

10月28日,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郭正勇说,目前这些物件已找到,党锋波随时都可以提出重新鉴定。

交警副大队长韦中利说,目前无法确定严某在第一次碾过前,黄福奇“非站立”在马路上,是否具有生命体征。

澄城县检察院认为,在当时没有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前,就将犯罪嫌疑人严某取保候审显然是未按照常规来办案的。

检察机关此前确实收到过交警部门的起诉意见书,但是因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曾让交警部门补充材料。真正的收到起诉意见书是在2016年10月8日,但是目前根据材料来看,可能需要退回去补充侦查。因为侦查机关没有给出当时“非站立”的黄福奇是否死亡。

同时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说,“非站立”的被害人此前是否死亡,也可能牵扯到第一辆肇事车司机乃至其他3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

澄城县检察院公诉科一位负责人说,此案最后在检察机关的结果无疑有三点:第一,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标准并起诉;第二,不起诉,因为不构成犯罪;第三,存疑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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