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引导市民购买、使用合标的电动自行车,《条例》要求,销售者应当将产品目录等信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针对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过快带来的安全隐患,《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驾驶人应年满16周岁。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在非机动车道设置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志。
快递外卖送餐车将另行规定
针对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以及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条例》在审议过程中明确了其机动车属性,并规定按照国家和北京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据此,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修改,修改后的实施办法也于昨天表决通过,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规定,北京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违反此规定,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相关产品,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交管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研究拟定,报市政府批准。
平衡车滑板车
违规上路拟扣车罚200元
此外,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目前在道路上日益使用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的行为越来越多,应予以规范。
北京今后拟禁售违规轻便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 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消息,昨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