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补充道,现在已有证据比较多,有许多现场视频、录音和照片。目前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航空公司超售合法,二是航空公司有权劝他离机。唯一需要判断的是“请一个人下飞机是否需要采取这么激烈的手段”。
作为律师工作者,张军建议在警察执法过程中,一般不要和警方谈条件,因为执法需要权威性。至于对警方执法过程中的不满,可以在事后进行投诉。
刘龙珠则表示,警察可能有权让乘客下车,但未必要用拖拽的极端方式。事后涉事警察被停职,说明其自身存在问题。
焦点3
当事人可能获得多少赔偿?
张军说,以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如果受害人诉诸法院,可能获得的赔偿包括三部分:机票、航空公司补偿(补偿原则上为实际机票价格的400%,不超过1350美元)和人身伤害赔偿。不过,张军认为,现在判断当事人可索赔多少的时机还不太成熟。
“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还涉及一个庭外和解的问题。”张军说,该事件对美联航的名声造成非常大的损害,美联航可能考虑到声誉问题请求庭外和解。
刘龙珠表示,从过去的判例来看,本案可以理解为“深口袋官司”。这种官司的被告方往往财力雄厚,事主可以申请更多的惩罚性赔偿。
以本案为例,刘龙珠说,乘客伤势不是很严重,但精神方面可能造成伤害,外伤加心理医生的医疗费可能在10万美元左右,乘客可据此申请精神伤害赔偿,通常是医疗费的三到四倍,30万到40万美元之间。乘客还可据此申请惩罚性赔偿,可申请精神伤害赔偿10倍以上的数额。算下来,理论上乘客可申请的赔偿在500万美元左右。即便双方最后选择和解,乘客也有望拿到100万美元以上的赔偿。
焦点4
事件是否涉及“种族歧视”?
张军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当事人的亚裔身份并不是值得强调的话题。
“原因在于我们还不了解另外三名乘客的情况,当前证据可能还不足以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张军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