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万人口的牧业区,废除了牧主的封建特权,主要实行“三反两利”,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人身依附,实行牧工、牧主两利。没收参加叛乱领主和牧主的牲畜,分给原牧放者及贫苦牧民,对未参加叛乱的实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的政策,牲畜仍归牧主所有。这些保护措施,把封建的主奴关系改变为雇佣关系,调动了牧工保护牲畜和发展牲畜的积极性,也调动了牧主发展牧业和经营牧业的积极性,基本上达到了人畜两安,克服了因叛乱分子大量宰杀牛羊造成的困难,牧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当雄草原上的牧民唱道:“过去,当雄草原是我们自己的。后来,被色拉寺霸占了,从此,活人好像进了地狱。如今,新政府颁发了新的法令,我们选举了自己的领导人,美丽的当雄草原,又回到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在寺庙,中国共产党始终采取稳慎和稳妥的办法,实行“三反三算”,开展反对叛乱、反对封建特权、反对封建剥削,算政治迫害账、算阶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运动,彻底废除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压迫制度,实行政治统一、政教分离,坚决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叛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爱国守法寺庙,建立寺庙民主管理制度。对未参加叛乱的寺庙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同样采取赎买政策。民主改革中,众多的僧尼自愿还俗返家。民主改革完成后,西藏保留了寺庙553座,留寺僧尼7000多人,基本满足了当时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
在城镇实行“四反双减”,发动群众开展反叛乱、反封建制度、反封建剥削、反封建特权和减租、减息运动,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及其代理人所占有的土地和多余生产资料等进行赎买。实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执行叛与未叛区别对待的政策,保护工商业者利益,组织贫困市民、游民,恢复商业和自由交换,保障了城乡供应,保证了社会秩序的迅速恢复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同时,认真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反帝爱国、接受民主改革的农奴主及其代理人,分别安排适当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