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3)

2018-11-23 15:16:14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人大代表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深化和拓展,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特别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进一步活跃,代表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2人大代表工作三个方面的突出进展

代表选举科学规范风清气正

1979年7月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县级人大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重新制定的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级,代表的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明确各政党、人民团体或者选民、代表两个渠道都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选举代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此后,选举法又先后进行了六次修正,使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更加民主、科学、有效,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更加简便、易行、规范。特别是2010年3月对选举法的修改,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使代表选举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自1979年以来,我国共依法进行了11次乡级、10次县级和8次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选举,成为我国人民民主的伟大成功实践。为了保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这些年来,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都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提出关于做好有关选举工作的意见。有关机构会同党的组织、宣传等部门出台有关方案,举办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有的地方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近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拉票贿选案,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大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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