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
编者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在国家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就是通过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地位实现的,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关键,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一环。
改革开放40年来,人大代表工作取得了哪些进步?国家如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进一步支持、规范、保障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本报特此刊文,带您回顾40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及其带来的启示。
改革开放40年来,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发展需要,我国的人大代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亮点频仍,成就斐然,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国家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1人大代表工作的四个发展阶段
1979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重新制定等开启代表工作恢复和探索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重新制定,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1989年4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制定,以及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两次修改等,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这一阶段,代表工作的理论探讨比较活跃、实践探索比较稳妥,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扩展,人大代表作用开始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