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镕案庭审现场
李世镕案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原标题:权力游戏:贪腐之路始于“礼金”
近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李世镕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一起正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李世镕案因被告人职务高、犯罪事实及罪名多、犯罪数额大,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李世镕自2002年至2016年历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呼伦贝尔市委书记之职。经法院公开审理查明,在这14年间,李世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请托单位在配置优质煤炭资源、协调推进项目进程、招商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00余万元、美元23.5万元、欧元7.5万元、港币500万元、黄金1000克以及价值248.09万元股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累计折合人民币上亿元;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共财物共计93.23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将1.5亿元公款挪用给企业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处理公款,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盲目进行项目建设,先后给国家造成1.8亿余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1.年少得志不珍惜,身居要职谋私利
原标题:云南一局长退休前落马!索贿300万,找了个小自己25岁的情人“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诚然,保山市原环境保护局局长、保山中专学校原党委书记刘学严如今的悔悟已经太迟。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张常明本应不忘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他却化公权为己用,身居高位后放任妻子、情人“狐假虎威”、以权谋利;秉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念,与熟人、朋友大搞权钱交易
1983年1月17日,一声枪响,原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海丰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王仲,被执行死刑。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县委书记,王仲案也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4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