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再难关闭。2008年11月,李世镕在资源配置、审批手续等方面为某能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送上的价值97万元的高档轿车一辆;2008年至2011年间,李世镕为某投资公司在土地预审及取得优质煤田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温某给予的380万元现金;2011年底,李世镕帮助某公司配置了灭火工程,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为了感谢李世镕的帮助,准备送给李世镕一大一小两箱钱(合计300万元),李世镕收取了其中一大箱钱(230万元);2012年4月,李世镕以借为名向某资源集团董事长索要42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
除上述受贿行为外,李世镕还将目光瞄准了各大能源公司的股份,意图“钱生钱”。2007年,李世镕在某能源科技集团公司协调配置煤田资源一事上提供帮助,随后以亲属名义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高某给予的5%干股,以上股份经价格鉴定,市值248.09万元,并多次收受高某送上的现金累计10万元。
2.受贿贪污两不误,疯狂敛财惠亲友
2005年3月,某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郭某为得到李世镕在煤矿技改等项目上的帮助,应李世镕的要求同意其配偶、儿子及情人分别入股45万元、35万元、100万元,截至2013年上述股份取得的分红达1933万元。
2005年至2008年间,李世镕还收受郭某送上的1.5万元美金和800克金条。2012年12月,李世镕利用其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为帮助其大哥实际控制的某煤炭贸易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向郭某公司借款3000万元,至案发前未归还。
随着受贿数额的增长,李世镕的“手笔”也变得越来越大。2007年9月,李世镕为某投资公司的蓝碳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白某给予的存有20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转手赠给情人。
原标题:云南一局长退休前落马!索贿300万,找了个小自己25岁的情人“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诚然,保山市原环境保护局局长、保山中专学校原党委书记刘学严如今的悔悟已经太迟。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张常明本应不忘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他却化公权为己用,身居高位后放任妻子、情人“狐假虎威”、以权谋利;秉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念,与熟人、朋友大搞权钱交易
1983年1月17日,一声枪响,原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海丰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王仲,被执行死刑。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县委书记,王仲案也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4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