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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PP回归理性:“规范”成下一步发展主基调

2018-01-04 18:39:59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一直以来,银行在做传统政府类项目形成的共识是,凡是与政府信用挂钩的项目都是没风险的,只要政府肯出函(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安慰函、兜底函等等),风险一定可控。即便是政府可能因为流动性问题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也不至于形成坏账、死账,即使有风险,放贷责任也小,因为“肉烂在锅里”。

此外,金融机构更多情况下是以“甲方”的惯性思维在做PPP项目,缺乏“乙方”的思维,这令民营企业颇为不忿,抱怨其“一点风险都不愿承担,只想躺着挣钱”。

融资是PPP项目落地和实施的关键。王守清建议地方政府在招标文件中,要为便于融资留出空间,要及时出具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人大决议,这是金融机构股权和债权出资的前提条件;产业投资人在投标前要落实好融资方案,联合产业基金一起投标时,最好找具有大型商业银行背景的产业基金;金融机构则要转变观念和思路,尽快积累操作PPP业务的经验,培养PPP业务的人才,抢占市场。

对于PPP政策的制定和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融资问题已经成为PPP发展的“瓶颈”。在控制地方债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要从政策层面进一步规范和引导PPP模式的融资行为。

对于呼声很高PPP的立法,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在论坛上透露,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后,由法制办牵头立法工作小组,目前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名称仍存争议。现实的考虑是,按照实际急需、问题导向的原则,先尽快地出台一部条例,以规范现实中的需要。

王守清认为,法最宏观,再下来是条例、规章、政策,现在这么多政策已够用。他认为PPP立法已没有2014、2015年时那么急迫,问题在于政策容易变。此外,有很多法已经存在,只是与PPP有冲突,应该先解决冲突问题,不能为立法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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