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廊坊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9月5日
廊坊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廊坊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德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5万元,并责令廊坊银行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廊坊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廊坊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