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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首付贷” 监管与机构两手都要硬

2017-10-20 07:52: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被监管部门严令禁止的“首付贷”披着“房抵贷”、“消费贷”、“信用贷”、“装修贷”的外衣卷土重来,部分购房者以此名义从银行套取资金投入楼市。

所谓“首付贷”,顾名思义就是指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贷款产品。首付贷最早出现在深圳,购房者在首付款不足的情况下,向开发商或者地产中介申请贷款,开发商将该贷款产生的债权转让给网贷平台回笼资金,并对债权提供本息保障。

表面上看,即使首付款不够依旧可以买房,似乎是件很美的事,但实际上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金融机构而言,风险是很大的。首付贷大多利息高、期限短,不仅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的购房成本,而且使用首付贷的购房者往往支付能力不足,一旦资金出现问题,极有可能产生违约风险,从而造成风险。

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目标,就是要遏制住房被投机炒作,充分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理念,而首付贷显然背离了去库存的本质。

去年住建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近日,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同时发文,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违规行为自查,内容就包括“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江苏等地的监管部门也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北京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但据市场情况反映,个别银行发放的上述两类贷款却违规流入了房地产市场,借款人将其用于购买住房,而非个人经营或日常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消费贷款出现了快速增长的现象。数据显示,1—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同比多增7137亿,超去年全年8305亿的水平。

一系列监管重拳出击,旨在从多方面遏制“首付贷”搅乱房地产市场。而新型“首付贷”以银行或网贷平台的“房抵贷”、“消费贷”、“信用贷”、“装修贷”等为主,花样翻新,这些新型“首付贷”依旧没有脱离高杠杆、高风险的本质,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银行都应高度重视,着力防范。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在消费贷款的发放上,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了要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相关流程,还要加强资金流向监控以及贷后回访,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发放购房贷款时,银行应对贷款人的首付款来源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其主要收入来源,同时也要审查申请人的账户流水,查询是否有可疑资金流入。但是,他也坦言,虽然监管机构要求银行加大对消费贷资金去向的审查力度,但要完全规避消费贷资金流入楼市还有一定难度。因为银行无法掌握全部信息,只有让信息对称起来,才可能真正防止“首付贷”的出现。

针对银行在消费贷款方面出现的问题,遏制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还需建立灵敏、动态的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精准有力,从而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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