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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原副市长受贿百万 曝凤形股份等公司上市过程灰幕

2017-10-12 19:07: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8、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宁国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为安徽太阳禽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间申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上市奖励资金、借用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为感谢和继续获得被告人胡某某的帮助,于2010年春节前至2013年9月间,四次送给被告人胡某某累计现金1.3万元、3000美元、购物卡0.2万元。

9、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为宁国金鑫电机有限公司在2009年申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为感谢被告人胡某某的帮助,于2010年春节前送给被告人胡某某现金1万元。

10、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为安徽源光电器有限公司在2009年至2010年间申报外贸重点企业发展资金、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原总经理温某某为感谢和继续获得被告人胡某某的帮助,于2010年和2011年春节前,二次送给被告人胡某某累计现金2万元。

11、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上市办)主任、宁国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项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为获得被告人胡某某的支持、帮助,于2010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四次送给被告人胡某某累计现金3万元。被告人胡某某于2016年8月退给刘军现金1万元。

12、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上市办)主任、宁国市政府副市长、宁国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安徽华普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至2014年间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争取上市、银行贷款反担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某为感谢和继续获得被告人胡某某的帮助,于2010年春节至2014年5月份,五次送给被告人胡某某累计现金7万元、购物卡2万元。被告人胡某某于2016年8月、10月退给汤俊怀现金共计5.2万元。

13、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上市办)主任、宁国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为安徽五星养殖(集团)有限公司在2011年至2015年间申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借用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某为获得和感谢被告人胡某某的支持、帮助,于2011年至2014年春节前,四次送给被告人胡某某累计现金3万元、购物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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