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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破产法已成供给侧改革核心 亟待修改

2017-10-08 09:16: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破产法为市场上每一个人提供预期,它不发挥作用的话,大家不知道一家企业或市场什么时候天黑,什么时候天亮,不知道前面是红灯,还是绿灯。这个时候破产法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经济运行中,每个人在马路上走,前面是否有汽车撞过来,并不知道,破产法就是红绿灯,起到信号作用。它把市场上不讲诚信的信用垃圾扫掉。那些皮包公司、骗子公司都在市场上,到处骗人,没有市场退出机制,没有强制退出机制或者破产机制的话,市场秩序建立就任重道远。

  所以破产法的信号价值是其他法律没有的,他是一个红灯。一个路口只有绿灯、黄灯,没有红灯的话,这个路口就很危险了。

  另一个层面是,在企业真正出现风险的时候,破产法提供一套财富再分配的机制。在这之前破产法告诉市场,企业的蛋糕怎么做才好吃,怎么做才能做大,才是健康的,蛋糕制作出现问题时,破产法告诉大家怎样分配是公允的,对每个人来说是有利的。重新分配的同时,也是保护了每个人的利益,这得益于破产法公平、公正、效率三大价值。

  所以说破产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怎么说都不为过的。它的信号价值,对市场建立一个稳定的预期,对于市场的商业交易的结构,市场的成熟度。这部法律对市场当中的人的理性的培育,对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每一位债权人权利的保护,都是其他法律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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