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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京人”公租房离农民工有些远 申请条件高不可攀(3)

2017-04-20 13:04:47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仅“购房资格”和“配租次序”这两项,就把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拒之门外。

“具有购房资格,就是说公租房申请人需提供连缴60个月的个税证明,或连缴五年的社保证明,对大部分农民工而言是不现实的。”张明说,农民工或没有社保,或不是连续缴纳,而且几千个人选30个,农民工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这也从现场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了印证,“如果不在大兴区工作就不要排了,前面排在大兴工作的外地户籍申请者早就超过了30个,第一次序是选大兴区的。你可以报名,但肯定是排不进去的!”

那么,人数众多的农民工究竟如何才能在大城市里“住有所居”?

“将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迫在眉睫。”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因城施策提供不同类型的政策性住房产品,而公租房正是解决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阶段性住房矛盾的重要形式,吻合农民工相对高的就业流动性和比较低的家庭置房率。

刘卫民认为,农民工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的购房、租房困难更大,更应该加大投放规模和速度,优化投放地点,依据产城一体化、职住平衡原则,在产业园区、轨道交通方便的地方加大公租房配建,既能激发农民工的申请热情,又能解决后续运营问题,形成可持续运营。

“可以从金融支持、加大土地供应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如低息贷款、公积金提取简化等,促进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 刘卫民说。彭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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