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目前,根据刑法规定,欺诈发行相关罪名的刑期设置最高只有5年。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不约而同提议完善刑法规则,加重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量刑,受到市场热烈回应。
“法与时转则治。”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表示,应“民行刑”三管齐下,立体化构建欺诈发行责任追究体系,全方位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在不少专家看来,当前立体化追责效率仍然较低的背后,是资本市场立法规章之间一定程度缺乏联动的现实情况。
TCL董事长李东生认为,应尽快建立资本市场规章制度与立法规范之间的联动修改制度。在新证券法修订过程中,暴露出法律制定与市场发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只着眼短期需要、下位规则空白、缺少对配套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系统更新的机制等问题。
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说,创业板改革推进了市场化进程,但激励约束机制也要同时配套,共同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记者 徐金鹏 孙飞 吴燕婷 印朋 广州报道)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姚均芳)证监会日前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践经验,并结合创业板特点进行了政策优化
创业板注册制实施方案获通过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方案。据中国基金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涉及板块的改革安排,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我国资本市场再度迎来改革里程碑式事件,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幕。 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