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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吹响改革“集结号”(6)

创业板注册制吹响改革“集结号”(6)
2020-06-09 17:32:01 经济参考报

如何构建民、行、刑“海陆空”立体式追责体系,护航注册制改革,也是不少市场人士关注的焦点。

随着今年3月新证券法的实施,不断完善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持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资深顾问黄江东认为,注册制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保障注册制顺利实施,就要求相关配套法律机制得跟上。新证券法推动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落地实施,新增了多种保护投资者权利的民事诉讼,如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等。

科创板开板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均发布了关于保障科创板注册制的司法文件。不少业界人士预计,在创业板改革落地后,司法机关也将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场的保障力度。

而在行政责任方面,新证券法也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近期,涉嫌巨额财务造假的康美药业案件有了最新进展。证监会5月14日宣布,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等。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按照新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原证券法规则下,康美药业受到的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但在新证券法中,信息披露违法成本顶格处罚已达1000万元。

民、行不断完善,但刑事责任仍存短板,“海陆空”立体式追责体系“一面尚钝”。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新证券法对欺诈发行股票、操纵股市和内幕交易行为的行政责任从倍数、金额等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现行刑法规定仍不能完全反映出证券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一定程度制约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

在受到做空机构质疑后,瑞幸咖啡自曝公司涉嫌虚假交易,涉及金额达22亿元;康德新、康美药业接连曝出超过百亿元财务造假案;五洋建设涉嫌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债券金额合计13.6亿元……近年来,资本市场欺诈和造假类大案频出,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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