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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能成为国家安全的法外之地

香港,不能成为国家安全的法外之地
2020-05-25 22:04:01 海外网

香港,不能成为国家安全的法外之地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由中央直接为香港制定一部“国安法”,这是2020年中国两会及疫情中的世界政治体系的一件大事。

作为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一部国安立法,引起了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美国甚至更多西方国家的密切关注。美国甚至发出制裁威胁。这部法律引起的初期反应,充分证明了中央立法之精准、必要与正当。

中央立法,有依据

国家安全事务在任何现代国家都属于国家一级的立法权限,也是主权权能最为关键的体现。

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国家,在国家安全立法上都必然由中央主导,地方处于法律实施与执行配合的地位。 欧美国家都将国家安全立法作为中央事权。翻阅美国法典,其国家安全立法名目繁多,基本上以联邦立法为主。

在宪法与基本法上,23条立法以对香港特区授权的方式赋予特区制定国家安全法的宪制性义务及相关权限。这一授权安排是出于香港回归过渡期及回归初期对香港社会的信任与爱护, 希望香港社会能够和特区政府共同努力完成这一本属国家范畴的立法任务。

回归23年来,我们看到特区政府没有自治能力完成这一立法,香港社会难以凝聚充分共识支持立法,导致香港的国家安全一直在法律上悬空 ,导致国家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持续受损,在反修例运动中暴露更为严重。为结构性弥补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中央直接立法具有显著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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