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细化实地督查责任分工。规定明确了实地督查由督查室牵头,办信司、来访接待司、投诉办、人事司、研究室参与配合的责任分工,以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压减了一些程序和环节。在确保督查质量的前提下,明确不开对接会、汇报会、反馈会,采取一对一访谈等,切实为基层减负。
四是加强后续跟踪督办力度。规定明确,督查室负责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后续跟踪工作,督促整改落实,报告工作情况。即实地督查事项后续跟踪督办责任,从原来由案源司室负责,调整为由督查室统一负责,对所有督查事项逐件跟踪督办。这项职责的调整是规定的一个重要变化,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实地督查工作统筹,把已实地督查事项的后续跟踪责任“统起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
五是强化廉政纪律。规定对实地督查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如“督查组成员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国家信访局机关干部‘约法三章’和督查组成员‘十不准’等。实地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组长应当就本组执行督查纪律情况进行专题说明。”这就把廉政要求贯穿到督查工作的全过程,也是防范督查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
问:规定有哪些具体措施确保督查质量和督查效果?
答:一是从严筛选督查事项。规定明确,督查事项筛选实行业务司室提供、督查室核选、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研究“四道”把关,确保事项选精选准。
二是配齐配强督查力量。规定明确,督查组要抽调精干力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参与,必要时可协调有关部委联合督查,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督查权威。
新华社合肥12月18日电(记者周畅)“如果没有到‘信访超市’,问题不会解决得这么好、这么快。”日前,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一工地打工的胡某因工资问题前往“信访超市”,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了他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