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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打架”如何解?政府积极作为 真正杜绝要靠法治(4)

政策“打架”如何解?政府积极作为 真正杜绝要靠法治(4)
2019-08-30 06:03:00 法制日报

杨小军认为,近年来,通过立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已经解决了很多这样的问题,但有些类似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认为问题不是出在理念观念和认识层面,主要还是出在执行落实层面。”

杨小军说,从法律角度来看,是由于管理职责权限不清、人为分割、政策审查把关不到位,以及纠偏力度弱等所致。减少政策打架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应该从加大纠偏力度入手。无论是遗留问题还是正在执行的问题,只要出现政策打架,一方面是寻求官方解决渠道,即双方的共同上级政府负责解决。如果无法解决或者超过一定期限不予解决,上级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另一方面是寻求司法解决渠道,受此影响的个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有权诉诸法院,由法院判决适用哪个政策合法有效。

支振峰认为,应该运用法治给群众撑腰,通过不断完善行政诉讼法,给群众在法庭上讨回公道的机会和渠道。也就是说,无论政策打架的受害者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的一些方法和途径其实在现行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但是实践中执行不到位,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多。这不是制度设计问题,而是制度执行问题,执行之所以不到位,根本上还是行政管理中某些顽疾的干扰。”杨小军说。

杨小军认为,政策打架通常是因为某些地方的行政管理体制引起的,而行政管理体制大多是由上级部门所决定。上级部门的相关决定有些时候又着重考虑到各方关系、各方利益的平衡。有的领导干部不习惯把这类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反而习惯于用平衡各方关系、利益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或者把问题拖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应该在法治框架下解决政策打架,也只有通过法治才能让此类问题得到及时、公平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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