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务实之举——详解中央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新规
韩洁、申铖、孙现富
财政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中直管理局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此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基础上,此次通知释放哪些信号?有何新规定?能否有效落实?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记者18日采访了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
最大亮点:约束性新规严格差旅费收交
“制定出台此份通知,是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的务实举措。”这位负责人说。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细化差旅费管理,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此前普遍存在的向下转嫁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以及由此产生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还存在一些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为进一步细化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交的具体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此份通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这位负责人说。
明确标准:出差人员主动交纳
这位负责人表示,同现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相比,此次通知区分多种情况,分类制定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标准,做到标准全覆盖,解决此前交纳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