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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立法:标准与上海并不完全一致

北京垃圾分类立法:标准与上海并不完全一致
2019-07-03 10:21:03 观察者网

原标题:北京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 分类标准与上海不完全一致

(观察者网讯)

7月2日晚,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北京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罚款不低于上海。但北京的垃圾分类标准与上海并不完全一致,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及可回收物。

观察者网此前报道,作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上海推动垃圾分类也引起一些城市效仿。

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在直播访谈节目中表态,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罚款,而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孙新军介绍,现在北京市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北京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

孙新军说,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是循环利用的,报纸、纸箱、饮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厨余垃圾是厨房产生的,像菜叶菜帮,剩饭剩菜等;其他垃圾是保鲜膜、塑料袋、纸巾等,可送到焚烧厂发电或者是填埋;有害垃圾是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如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据了解,早在201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

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以立法方式使软约束逐步“硬起来”。

此外,孙新军还表示,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还将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好回收中心的布局,畅通资源回收渠道。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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