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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 谁来为头顶安全撑起防护网(6)

多地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 谁来为头顶安全撑起防护网(6)
2019-06-24 06:04:00 法制日报

除了民事侵权,也有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6年9月的一份判决显示,刘某及雇员向某在安装窗户时,由于刘某不按规范操作致使正在安装的一扇窗户从高空坠落,砸中行人王某,致其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刘某在施工操作时因疏忽大意,导致高空坠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刘某自首、悔罪态度及事后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的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7年8月的一份判决显示,陈某在帮人清运杂物中,将拆好的木板从三楼阳台扔下,砸中路经此处的被害人伍某。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陈某系自动投案,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加上其有积极悔罪表现,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

有网友称,高空抛物行为应该入刑,即使未造成后果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也有专家建议,无论情节严重与否,都应将高空抛物行为列入刑事司法规制范畴,通过立法和司法手段威慑此类行为,警示高楼住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包括财产损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刑法规定,看它是否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对记者分析,高空抛物能否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需要多方考量,“首先,地点是否属于密集的人群聚集场所或者是明显的公共场合;其次,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的意外事件。虽然发生了伤亡,但因不能预料的事情导致,则属于刑法所称的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是主观故意的,就构成故意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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